沈陽森寶批發市場對買菜者收費 6袋黃瓜每袋收2元費用
  96128熱線:市民反映,大東區珠林橋下有一個蔬菜站,我是買菜,買完用小車往外拉菜,市場還收費。這錢怎麼應該是買菜的人交呢?
  華商晨報 華商響網記者 倉一榮核實報道:去批髮菜市場買菜,出門的時候被市場管理方收取了“市場交易場地使用服務費”。
  市民王女士納悶了,市場向買菜的市民收服務費合理嗎?”
  市民買黃瓜被收服務費
  昨日一早,市民王女士來到大東區北海街沈陽森寶蔬菜果品批發站。因為要在家腌黃瓜,她一口氣在批發市場買了6袋黃瓜。
  王女士告訴記者,走出批發市場門口時,她被門口的批發市場工作人員收取了每袋黃瓜2元的費用。王女士心中納悶,當即詢問是什麼費用。對方表示是市場收取的管理費用。王女士交了費用。
  “賣菜的人在這個市場經營,為的是賺錢,市場向他們收這個場地的費用是應當的。可我是買菜的,為啥也要向我收這個錢?”王女士說,市場管理方既向賣方收取費用,同時也向買方收取費用,讓她不能理解。
  市場工作人員:收費合理
  昨日接近中午時分,記者來到該批發市場,觀察了10分鐘發現,兩名手拎著蔬菜走出市場的市民並沒有在門口被收取費用,工作人員也沒有上前要求其交納費用。
  不過,也有市民在進入批發市場門口的時候,主動地向批發市場門口工作人員交費。
  門口收費工作人員表示,王女士的情況應該只收每袋1元錢的費用,向買菜方收取費用是合理的。
  工作人員出示的1元收據小票上寫明該項費用名為“市場交易場地使用服務費”。
  記者在批發市場入口處的“市場收費公示”上看到,“按照沈價發(2005)52號文件、遼價發(2003)37號文件規定,果品、水產、蔬菜等農副產品批發市場服務費,不屬於政府定價項目,應由經營者自行定價。”
  公示牌中還公佈了比較具體的收費標準:市場對進入市場交易的賣方收取一定費用,同時“對於進場購貨的業戶,市場按進場商品的原裝件每件收取0.5元~1.5元的交易費,散裝商品按3%交易額收取交易費。
  對此,遼寧安行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宗勝表示,市場管理方向買賣雙方收費,尤其是向交易中的買方收費,關鍵在於物價部門是否予以批准。
  如果經物價部門批准,同時市場管理方將收費標準公示,則市場管理方的做法沒有違規。  (原標題:市場買菜被收12元“場地服務費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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