亞心網訊(記者 馬永平 通訊員 毛春艷) 人在家中坐,禍從天上來。50多歲的保安李某沒想到自己只是摔倒了先出手打人的醉漢,卻導致醉漢死亡自己入獄。近日,吉木薩爾縣檢察院對李某提起公訴。
  幾年前李某與吉木薩爾縣保安服務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,安排到縣電力公司北庭變電工所當保安。
  2013年5月31日22時,正常上班的李某正坐在變電所院內的路沿石上乘涼,看到一名醉漢闖進院內,李某叫醉漢出去,並訓了兩句。
  醉漢不願意,並抬腳一腳踏在李某的胸口。倒地後的李某起身後抓住醉漢的雙臂,用腳絆住醉漢的腳,將醉漢掄摔在變電所院內的水泥地上,沒想到這一摔,醉漢的頭部碰在水泥地面上。醉漢躺在地上一動不動,李某便去叫來醉漢的好友將其扶回家。
  沒想到第二天一早,醉漢的好友發現自已扶回家的馬某沒有了呼吸,已經死亡,遂打電話報警。
  經法醫鑒定:被害人馬某系頭部受鈍性外力作用致重型閉合性顱腦損傷死亡。2013年6月3日李某被吉木薩爾縣公安局傳喚到案,李某對自已摔倒馬某的事實供認不諱。
  檢察官通過審查案卷材料認為,雖李某是在履行保安職務並且是被害人先動手,但李某應當知道喝醉酒的人防衛能力較差,完全可以採用離開現場求助他人或打電話報警等方法,但李某採取了不理智的做法,用掄摔方式將被害人摔倒在水泥地上。因李某是在遭受被害人不法侵害的條件下將其摔倒在水泥地,行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並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重大結果,具有防衛過當情節,應當對被害人死亡的後果承擔責任,但是應當減輕處罰。  (原標題:新疆吉木薩爾一醉漢和保安打架 一個喪命一個入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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